回族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把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看做是回族文化的“来源”,虔诚信仰伊斯兰教。回族穆斯林在口语中称伊斯兰教为“伊斯俩目的教门”或简称“教门”。在历代官方文献与私人著述中对伊斯兰教有多种称呼,唐代称为“大食法”,宋代称为“大食教度”,元代称为“回回法”,明代又称为“回回教门”、“回回教”,明末清初的回族伊斯兰教学者称为“清真教”,清代多称作“回教”。1956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伊斯兰教名称问题的通知》中统一称为伊斯兰教。回族穆斯林把对伊斯兰教的信仰称为“伊玛尼”,即“六大信仰”(“信安拉”、“信天仙”、“信圣人”、“信经典”、“信前定”、“信后世”)。信仰的行为实践是履行“天命五功”——念、礼、斋、课、朝。
“念”是对信仰的表白,包括念《清真言》和《作证词》。“礼”即礼拜,虔诚的回族穆斯林坚持在沐浴、正时、正候、正向的前提下,尽可能到清真寺参加每日五次的“日礼”、七日一次的“聚礼”和每年两次的“会礼”。
“朝”即朝觐麦加“克尔白”,历史上回族穆斯林受交通、经济条件限制,朝觐者稀少,故一旦有人朝觐归来,许多回族穆斯林便前去车站、城镇隆重迎接,争相与之拥抱“沾吉”;朝觐归来的"哈志"受到回族穆斯林的尊重。
伊斯兰教六条基本信仰纲领的总称,简称“六信”。亦称为“基本信条”或“信仰总纲”。系阿拉伯语“阿戛伊德·西特”的意译。即指: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信前定,统称“六大信仰”。信仰总纲最基本的信条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其核心为“认主独一”。中国穆斯林称信仰为“正信”(即遵奉安拉之道)、“明德”(即明晓并承认基本信条)。
伊玛尼伊斯兰教教义学概念。阿拉伯语译音,意为“信仰”。亦译为“伊曼”。伊斯兰教义学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教理分成三部分:"伊玛尼"(即宗教信仰);尔巴代特(即宗教义务),指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五项宗教功课;伊赫桑(即宗教善行),指穆斯林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伊玛尼在三者中间最为重要,它是伊斯兰教义的总纲。
艾哈卡姆·伊玛尼伊斯兰教信仰准则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信仰断法”。据波斯文《教款提要》一书的解释,此指根据信仰原则精神对穆斯林提出的警戒要求。共有六项:一、不许杀害无辜;二、不许无故夺人财物;三、不可使人沦为奴隶;四、不可败坏他人名誉;五、不可歹猜他人;六、不得歧视残疾者。
舍拉伊德·伊玛尼伊斯兰教信仰准则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信仰条件”,亦译为“伊玛尼的特征”。据波斯文《教款提要》一书的解释,这是表征穆斯林具有信仰观念的先决条件,共有六项:一、归信真主,诚信末日之事。二、诚信真主能知未见之事,人非能猜度。三、敬畏真主,害怕罪责。其相反的是胆大妄为,随心所欲。四、祈主恩慈,增强信心,其相反的是昧恩绝望。指望真主的恩慈,且能行善;害怕真主的惩罚,则能改过。行善改过“伊玛尼”自在其中了。五、服从真主所命,遵循真主的法度,把“哈俩里”(合法允许的)诚信为“哈俩里”。六、以屏弃真主所禁为准绳,凡是真主禁止的(哈拉目)绝不违犯。
瓦吉巴特·伊玛尼伊斯兰教信仰准则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伊斯兰教"信仰义务",俗称"伊玛尼的当然条件"。据《教款提要》一书的解释,此为穆斯林本着信仰原则而应尽之义务,共有七项:一、结交品学兼优的清廉之士;二、同情穆民疾苦,济饥渴者饮食;三、探望、问候病人;四、为穆斯林亡者沐浴;五、周济贫穷困苦之人;六、抚恤孤幼;七、和解纷争,息事宁人。伊斯兰教义学经堂用语。系中国穆斯林学者根据有关经典综合拟定的教义规则,即指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伦理道德规范。其内容是:一、认主独一;二、知主公道;三、信先知(尊敬圣人);四、尊重伊玛目;五、命人行好;六、止人干歹;七、远奸,即远主之禁止,恼主、圣之仇敌;八、近贤,即遵主之命行,喜主、圣及群贤。伊斯兰教所信仰的创造宇宙万物的独一主宰的名称。系阿拉伯语音译,亦称“安拉乎”。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在沿用"安拉"称呼的同时,还将其译称为“真主”、“真宰”等。
伊斯兰教苏菲神秘主义教义之一。系以苏菲神秘主义的宇宙观、认识论为基础,由苏菲学者提出的关于苏菲精神修炼的一种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人主合一”指功修者个人通过修行办道,尽性修炼,明心见性等修持阶段,排除物欲,净化心灵,达到“欲尽理纯,功到大定,道合自然”,“浑然无我,心不纳物,唯独一主”,“克己完真见性”,最后达到对“真理”、“真知”的认识,即实现个人纯净灵魂与真主精神之光交融合一的最高目的。这也是修炼达到的最高精神境界。
伊斯兰教两世观伊斯兰教关于现世生活与死后归宿的理论观点。它是教义的组成部分。伊斯兰教正统派学者依据《古兰经》和圣训,将今世的现实生活视为人生的旅途,将后世视为人的永久归宿。倡导两世并重。伊斯兰教认为,人在现实生活之后,还有来世的生活,即末日或审判之日。此日人被复活,按生前善恶受审判,善者进入乐园,永享幸福,恶者堕入火狱,备受痛苦。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它是先知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针对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况由哲伯伊勒天使陆续降示给他后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它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别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经堂语是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经堂教育中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专指运用汉语语法规则,将汉语、阿拉伯语、波斯语三种不同词汇或词组相交,组合成句的独特的汉语表达形式。其特点是:基本语法结构和一般词汇属汉语,只是在语句表述时夹杂穿插大量的阿、波语词汇,逐步自成体系,形成一套由阿、波语向汉语过渡的汉、阿、波合璧的专门用语。历代阿訇、经师在讲授经典和“宛尔兹”时,广泛使用和传播这种语言,其中不少词汇已成为中国穆斯林世代相传的大众化的日常用语。
掌教:伊斯兰教教职称谓。主要指:一、清真寺内三位担任各种宗教职务阿訇的总称。即:伊玛目、海推布、穆安津。亦称“襄教”(督教)、赞教(鸣教)或“三掌教”。二、即清真寺指“伊玛目”,专管本坊一切宗教事务并带领礼拜的人;三、主持一坊教务和宗教仪式者。伊斯兰教教职称谓。阿拉伯语音译,旧译“满拉”。原意为“保护者”、“主人”、“主子”。其中“保护者”一词的原文即为“毛拉”。该词成为教职称谓而被广泛使用,含有多义。其中,中亚和印巴次大陆将知识分子、学者尊称为“毛拉”;中国新疆地区维吾尔等突厥语族穆斯林将清真寺教长,阿訇称作“毛拉”。甘、宁、青、新等地通用汉语的回、保安、东乡等族穆斯林把在清真寺学习经文的学生称为“满拉”。
朵斯梯中国伊斯兰教教众称谓。波斯语音译,原意为"朋友"、"知己",为中国穆斯林相互间的亲切称呼。今演化为“弟兄”、“教亲”、“教友”之意。故穆斯林之间多以此语互称,以示其身份和团结友爱之情。
会礼:伊斯兰教拜功之一。为重大节日举行的宗教仪式活动,阿拉伯语“尔德”的意译。即每一年的开斋节和宰牲节身着节日盛装的穆斯林,欢欣鼓舞地来到清真寺隆重集会,举行节日会礼。所谓“会礼”,就是大聚会的意思,会礼必须到清真寺跟随“伊玛目”成班礼拜,不能单独举行。在郊外举礼者,称为“出荒郊”。两个会礼的拜数都是两拜,属于当然义务(瓦吉卜),惟念“呼图白”是圣行(逊奈),不是条件。会礼拜后,自礼四拜副功(台图卧尔)拜。穆斯林会礼毕互相握手,致“祝安词”问候,并互访亲友或宾客,邻里之间相互馈赠节日食品等。
斋月:伊斯兰教斋功术语。又称“莱麦丹月”,俗称“热麦匝乃”。为伊斯兰教历九月的名称,穆斯林在该月举行斋戒,故称“斋月”。
入斋:伊斯兰教斋功术语,指伊斯兰教历9月初见新月开始一个月的斋戒,通常在农历初一或初二。
斋戒:伊斯兰教斋功术语(阿拉伯语意译)。“斋”词译自阿拉伯语“索姆”或“隋亚姆”一词;波斯语称为“肉孜”。通用汉语的穆斯林俗称“封斋”、“把斋”或“闭斋”。斋戒是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之一,为教法功修中的第三大要素。斋戒的主要内容为:凡成龄(男12岁,女9岁)的穆斯林必须在每年伊斯兰教历九月(莱麦丹月)从拂晓至日落,戒除一切食色嗜欲与非礼之事。教法认为,此月是真主颁降“天启”经文之月,为一年中最美好的日子。故规定一切成龄男女穆斯林除病患者、孕乳妇和旅客等可补斋或施散财物赎斋外,都要逢此月斋戒。意在“制欲检行,磨炼意志,罚赎罪过,体会贫困与弱者”,以示敬畏真主。
破斋:伊斯兰教斋功术语。亦称“坏斋”,指斋戒者无意或有意地违犯了斋戒规定的禁条,使斋戒失效,俗称“破斋”或“坏斋”。
圣行斋伊斯兰教斋戒名称。指根据圣训或为效法穆圣懿行或追忆某个纪念日以及贵月份的斋等,如“阿舒拉斋”、“白拉特斋”,伊斯兰教历7月、8月和10月的6天、12月的10天斋以及每周一、四的斋戒等,均属圣行斋。
坐静:伊斯兰教斋月期间一项宗教功修仪式。阿拉伯语意译,原意为“隐居”、“与世隔绝”。即每年伊斯兰教历9月后10天不与外界接触,男性在清真寺内,女性在家中只诵读《古兰经》和赞词,履行拜功。此项功修教法定为“强调的圣行”(逊奈特·穆安凯德)。履行前必须“举意”,开始“坐静”后,不得无故中断。中断者应当还补。“坐静”期间,允许在大殿内饮食、睡卧。凡沐浴及上厕所等必做事宜可离开坐静处。教法规定,如无故离开一个时辰者,其"坐静"功课失效。另外,中国伊斯兰教苏菲派某些门宦经常举行一种道乘功课,意在去俗守静,不动尘念,举止唯敬,语默唯恭,有的连续27天,有的40天。少饮食、少睡眠,多念"则克勒"(即赞主词),以求达到纯洁心灵,爱主敬主之目的。
看新月伊斯兰教斋功术语。“新月”指阴历月初经合朔后形成的细条弯月。据圣训:“你们见月封斋,见月开斋”。教法规定,在伊斯兰教历9月初和10月初见此状月时,即决定开始或结束一月的斋戒功课。
斋戒词穆斯林斋戒时以阿拉伯语诵念的各种文词。即封斋前的“举意词”;开斋时的“开斋词”,斋月宵礼中特拉威哈拜后的赞词等。内容为表白遵行真主旨意进行斋戒功课、赞颂真主恩赐宽容、祈求恕饶自己的罪过等。
天课:伊斯兰教课功术语。为教法功修中的第四大要素,亦称为信仰的第四基柱。系阿拉伯语“则卡特”的意译。意为“净化”、“洁净”。指穆斯林通过缴纳天课,使自己占有的财产更加纯净。这是真主对穆民中丰衣足食者定制的主命,故称“天课”。它是穆斯林虔诚信仰同其拥有财物相结合,并涉及社会的一项必尽的义务性宗教功课。征收天课旨在限制富有者聚敛财富,贪图今世的荣华富贵,而离开“真主的法度”。
朝觐: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之一,为教法中的第五大功修要素。“朝觐”一词为阿拉伯语“哈吉”的意译,旧译“朝功”。原意为“巡礼”,专指穆斯林赴麦加禁寺(哈兰)向“克尔白”(天房)举行巡礼的功课。教法规定:凡成年的男女穆斯林,身体健康,有外出旅行能力和条件的,无论路途远近,一生要朝觐一次,这是必须履行的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