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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青海地区确立土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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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11 15:19:59

  青海第一个土司,是公元1367年(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元朝的淮安右丞陈子明归附明朝后被封的,称做陈土司。接着,青海各地土官先后于公元1370、1371归附明朝,明朝都封为土司,分别授以官衔。于是,青海地区出现了一系列土司。

  明朝的土司官品为九级,官职都是世袭的。土司要按时朝贡,缴纳赋税,这些贡赋取自人民。如有战事,土司则有义务率领部众服从征调。

  明、清以来,青海地区的土司共有二十多家,分别控制今西宁、互助、乐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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